为提升学院全体教职工的综合素质,使其更好地适应学院教育教学工作,为学院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全院教职工。
二、培训的基本原则
1.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
2.学院发展需要与教职工发展需要相结合。
三、培训的类型和组织
(一)校本培训
校本培训可邀请校内在相应专业领域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校外专家、学者等到校开展培训,按照培训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类:
1.全员培训
全员培训需结合培训内容确定组织部门,主要内容包括校园文化、办学理念等。
2.干部培训
干部培训由学院组织部负责,主要内容包括干部政治素养培训、岗位能力培训。
3.教师培训
教师集中培训由教师发展与质量控制中心负责;教师日常培训由各系(部、中心)负责。教务处对教师培训进行业务指导。教师集中培训主要有两类:
(1)新教师入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校史校情、校园文化、师德师风、职业规划、教学能力等。
(2)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念、现代教育技术、学科专业建设及课程开发等。
4.事务员培训
事务员集中培训由人事处负责;事务员日常培训由聘用部门负责;业务培训由主管部门负责,如资产管理处负责开展各部门资产管理员业务培训。
5.辅导员(班主任)培训
辅导员(班主任)集中培训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辅导员(班主任)日常培训由各系负责,学生工作处进行业务指导。
6.党务工作者培训
党务工作者集中培训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党务工作者日常培训由各总支负责,学院党委组织部进行业务指导。
7.专项培训
专项培训需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针对特定人群组织开展,如科研处组织的科研培训、教务处组织的考务培训。
(二)校外培训
1.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给学院的名额,学院选拔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内外大学或科研机构、大型企业做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参与重大项目科研工作,进行学术交流,提高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
2.研修班、学术会议:学院鼓励教师参加国内外各类研修班、学术会议,把握专业的前沿动态,了解学科(专业)最新发展水平。
3.国外访学、交流考察:学院定期选拔优秀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校、研究机构开展学术交流、访学、短期培训或攻读学位。
(三)实践锻炼
学院鼓励教师到企业锻炼。各系需有计划地利用第三学期等时间为教师提供深入企业锻炼的机会,并制订相应考核办法。
(四)学历(学位)晋升
学院鼓励教师进行学历(学位)晋升,并针对“攻读在职博士学位”“脱产攻读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非脱产攻读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等不同情况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四、培训期间待遇
(一)校外培训
公派参加校外培训的,视同出勤,工资正常发放。
(二)实践锻炼
实践锻炼期间的待遇需结合时间长短、是否脱产、考核形式等具体情况由教工所在部门与人事处共同制定。
(三)学历(学位)晋升
1.脱产学习
基本工资项目:绩效工资停发,其他项目正常发放。
其他工资项目:正常发放。
各类津、补贴:安家费正常发放,其他项目停发。
差旅费:学院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车票(客车、普通列车、动车高铁二等座、硬卧火车票)。
2.非脱产学习
考勤:工作时间去参加学习的,记为事假,工资及各类津、补贴正常发放。
五、培训管理
按培训时间计算,三个月及以下的为短期培训;三个月以上的为长期培训。
(一)申请条件
1.申请短期培训项目的,须与学院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教师和职员或与学院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事务员,且上一年度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2.申请长期培训项目的,须是学院干部(含专业负责人、课程长)或部门骨干,在校连续工作满两年,且上两个年度考核和教学评估成绩均为合格以上。
3.学院选派参加培训的,条件由选派部门确定。
(二)审批流程
1.个人申请参加培训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签署意见报人事处,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选派人员参加培训的,由培训负责部门确定报名条件及人选,报主管领导审批。如选派教师参加业务培训,由教师发展与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各项审批工作;选派干部参加素质提升培训,由组织部负责各项审批工作。
(三)培训服务期
1.参加培训的人员需根据《best365官网中文版培训服务期制度》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
2.申请学历(学位)晋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与学院签订服务期协议。协议需参照《best365官网中文版培训服务期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1)由学院报销学费的情况:毕业后凭撰写的以学院发展为主线的博士论文、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可申请报销学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销学费上限是20000元/年;在职博士学位报销学费上限是15000元/年。
(2)脱产学习期间,正常享受薪酬待遇的情况:进修期间,所得应发工资额计入培训费用。
(3)学习期间将档案调出学院的情况:申请调转档案的,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人才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交纳抵押金贰万元,方可将档案调出。档案归还学院后,退还抵押金。
六、其他
本制度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事处。原《best365官网中文版培训制度》《best365官网中文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规定》同时废止。